投诉途径
投诉途径告知书

尊敬的朋友:

     非常感谢您选择到青岛市市立医院就诊,我们相信有您的监督和提醒,医院的各项服务能够更好的改善和进步!为了便于我们之间更好的沟通,有如下事项特向您说明:

一、我院两院区医患沟通办室分别承担两院区的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统一受理投诉,并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处理”的原则,会同相关主管职能部门、相关科室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按规定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与您沟通。

二、两院区医患沟通办公室办公地点及时间:本部院区医患沟通办公室位于本部院区医院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32-82820762,东院区医患沟通办公室位于东院区医院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0532-8593767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本部院区行政值班电话:0532-82789000,东院区行政值班电话:0532-85967230。行政值班服务时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全天,工作日的夜间17:00-次日8:00。

三、您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与我们联系,请您明确说明患者姓名、住院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投诉事项、具体诉求。如您不是患者本人,还需您明确您的姓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与患者之间的关系等。本部院区医患沟通办公室邮箱:qdslyybbgtb@126.com;东院区医患沟通办公室邮箱:qdslyydygtb@126.com。

通过面谈反映诉求的,我们需要记录您的姓名、住址、联系电话、与患者关系、投诉内容等,您可以递交书面材料,明确具体诉求和理由等,以便调查、核实与沟通。

四、我院处理投诉的工作程序:

医患沟通办登记您的投诉事项后根据投诉内容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 涉及医疗质量安全,可能危及患者健康的投诉,沟通办会及时协调相关职能主管部门介入,立即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和减少患者损害的发生。

2. 对涉及收费、价格等能够当场核查处理的,我们会及时查明并纠正。

3. 对于情况较复杂,需要专业技术分析的,我们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科室调查核实,或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讨论,汇总核查意见后报院领导研究形成医院答复意见。一般情况下,沟通办于5--10个工作日内将会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向投诉人反馈、解释。如需延长时间,我们会及时与投诉人沟通。(如有遗体解剖情形,自解剖报告做出后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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