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秩序
探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病房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证住院患者有一个良好的诊疗环境,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病房,特制订探视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全院各病房。

3.定义

无。

4.内容

4.1探视证、陪护证的办理:患者进入病区办理入院手续时,主班护士一同办理“探视证、陪护证”,原则上每位患者办理1张陪护证,2张探视证。

4.2探视、陪护时间:持有陪护证的患者家属可在病区24小时陪护患者,探视需持探视证,探视时间:6:30-7:30,11:00-13:00,15:00-20:00,节假日12:00-20:00。

4.3按照探视时间进行探视,每次不超过2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患者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4.4普通病房探视危重患者,可持病危通知单,主管医生、护士长同意后予以探视。

4.5陪护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护者由医师下“留陪人”医嘱。

4.6探视证、陪护证由家属自行保管避免遗失,在患者办理出院时主班护士收回处理

4.7陪护、探视人员应服从医务人员的管理,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爱护公务、节约水电,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擅自将住院患者带出院外。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4.8无烟医院管理,医院内所有区域为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4.9陪护人员必须对自己的陪护对象尽到监护责任,特别要关注患者的安全,避免患者发生自伤、跌倒、走失的意外。

4.10进入病区的外来人员,需凭归口管理科室发放的身份识别卡进入病区。外来进修、实习人员由教育科发放;临床规培人员由教育培训科发放;外来设备、仪器维修人员由医疗器械科发放;外来后勤维修人员由总务科/后勤保障部发放;外来物资配送人员由物资供应科发放;外来的标牌维护、安装人员由文化宣传部负责发放;外来信息系统维保人员由信息部发放;来院访问、考察等人员由院区办公室负责发放;其它因工作需要进入病区的人员,由各归口管理科室发放。

4.11 发出的身分识别卡由归口部门负责收回。

4.12 特殊时期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等,执行医院特殊时期陪护及探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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