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考试考察体检方案制定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范围
根据“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报名系统网上预报名及现场报名情况,结合医院工作岗位实际情况进行初选,初选通过人员发放考核通知。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紧缺专业以市人社局公布的目录为准)无招聘比例要求,按实际通过初选人数确定;非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若最终确定的通过初选人数达不到1:3的招聘比例,按照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方式方法
考试工作具体由青岛市市立医院按照备案的考试方案组织实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
1.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
现场考核采取试工、专业能力答辩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考核成绩的40%、30%和30%,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非紧缺急需专业岗位采取专业测试+笔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工、专业能力答辩和综合素质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30%和30%,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
非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考核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当天在青岛市市立医院网站(http://qdslyy.cn)公布。
(三)时间地点
1.报到及考试时间地点
分批次进行,具体以实际通知为准。
2.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A4纸复印件于规定时间报到,在规定考试开始时间之前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请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招聘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32-82825133
监督电话:0532-88905303
青岛市市立医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