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
(一)安家生活补贴
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安家生活补贴2000万;
全职引进的杰出人才:安家生活补贴400万;
全职引进的领军人才:安家生活补贴200万;
全职引进的优秀人才:安家生活补贴不低于90万;
(二)薪酬
一事一议,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薪酬制度
二、青年博士招引计划
(一)安家生活补贴
全职引进的青年博士人才可同时享受青岛市相关待遇和医院配套安家补贴。
1.市级政策
(1)青岛市住房补贴
毕业三年内的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人员,享受每月1200元标准的住房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6个月。
(2)购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住房补贴和安家费不可重复)
在青就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博士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15万,博士申领年龄不超过40岁。
2.医院政策
(1)医院安家生活补贴
参照青岛市一次性安家费标准按照1∶2比例配套安家生活补贴30万元。
(2)来院食宿交通补贴
引进博士来院面试的,医院发放来院食宿交通补贴3000元。
(二)科研配套
1.医院科研绩效
博士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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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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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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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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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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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持国自然科学基金1项且以首位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二区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10分且为研究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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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10000元/月标准,连续发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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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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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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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持国自然科学基金1项或以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一区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二区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至少1篇影响因子大于5分且为研究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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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6000元/月标准,连续发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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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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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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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合计影响因子大于5分且为研究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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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4000元/月标准,连续发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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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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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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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以首位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合计影响因子大于2分);或全球排名在前200名的高校(参照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和国内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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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00元/月标准,连续发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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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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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院科研启动基金
青年博士无在研课题或承担科研项目的,医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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