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3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简章》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青岛市市立医院校园招聘非紧缺急需岗位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见附件,所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栏”标注“Y”。
二、体检
(一)考察体检范围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应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1日(本周五)上午7:30。
体检集合地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体检中心门口集合。
注意事项: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带身份证,带360元体检费。
三、考察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密封)等考察材料报送至青岛市市立医院人事部,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邮编266011
青岛市市北区胶州路1号,青岛市市立医院人事部(收)
联系电话:0532-82825133
附件:2023年青岛市市立医院校园招聘非紧缺急需岗位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青岛市市立医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