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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DSA及III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 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DSA及III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青岛市市立医院医用电子加速器、DSA及III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

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区和本部院区

建设单位:青岛市市立医院

建设内容:医院分别于 2012 年 6 月、2015 年 6 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对 III类射线装置进行了登记备案。2017 年 3 月,该医院委托山东博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子加速器、DSA 及Ⅲ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了《青岛市市立医院核医学工作场所、医用电子加速器、DSA 及Ⅲ类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2017 年 7 月 3 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鲁环辐表审[2017]015 号”作了审批意见。

公示时间: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20 个工作日)

联系人:傅强

联系电话:18605324175

邮箱:qdyxzk@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青岛市立医院验收报告

          验收意见

          其他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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