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保健中心保健办公室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做好医院干部保健的有关工作;

2.按照医院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检查保健病房、门诊的医疗护理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4.会同保健科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重要会诊,对重要保健对象及疑难、危重病人成立专家组,督促检查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病情上报;

5.及时传达和落实市保健委员会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和任务,及时汇报医院保健工作情况和有关事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
鲁ICP备09051934号
医院邮箱:qdsslyybgs@qd.shandong.cn
技术支持:365健康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