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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病院综合办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依托本部相关职能科室,负责院区的医疗、护理、院感、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3.协调本部相关临床、医技、职能、后勤保障等科室工作衔接;

4.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院区安全运行;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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